2012年湖南省衡阳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招聘选调工作人员9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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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9月6日至9月10日。
报名地点: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市纪委干部室(衡阳市延安路22号市委大院5209房)
根据工作需要,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面向全市选调一批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及编制安排
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9名(行政编制7名,事业编制2名)。具体分以下五类人员选调:
1、法学专业2人,行政编制;
2、经济学专业1人,行政编制;
3、文字综合类2人,不限专业,行政编制;
4、纪检监察类2人(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派出机构和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在编在岗人员),不限专业,行政编制;
5、信息技术专业2人,事业编制。
二、资格条件
1、必须具有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公务员身份,正科级以下职务(含正科级);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可将年龄放宽两岁,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3、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限2010年度以前(含2010年度)考录为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公务员;
4、文字综合类人员应在专门的文字综合岗位工作2年以上,撰写了10篇以上较高质量的领导讲话、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等文稿,有较高的思想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报考信息技术专业的应具有计算机国家等级三级以上证书,或计算机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
5、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
1、报名。县市区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到县市区纪委、监察局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到市纪委干部室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陆衡阳反腐网(http://www.hyff.gov.cn)下载《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后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县级纪委签署同意推荐意见,连同有关资料报名。
2、组织推荐。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根据本县市区报名情况,采取直接推荐或竞争性方式选拔推荐人员参加选调考试。
3、资格审查。市纪委、市监察局按规定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4、考试。若岗位计划录用人数与该岗位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5,原则上该岗位不予开考或调整录用人数。(1)笔试。文字综合类人员主要测试文字综合能力,其他人员主要测试业务能力。按招考选调名额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文字综合类人员按照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其他人员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高低以1:1确定体检对象。
5、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根据体检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9名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替补。
6、考察。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洁从政、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
7、研究决定。考察结束以后,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9名试用人员。
8、试用与调入。试用人员分配到有关室试用半年。试用合格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相关事项将在衡阳反腐网上公布,请参考人员近期注意浏览。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9月6日至9月10日。
2、报名地点: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市纪委干部室(衡阳市延安路22号市委大院5209房,电话:8866867)。
3、所需资料:《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仅作查看)及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表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考文字综合类职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稿或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10篇左右,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存底稿。
本公告未尽事项按现行干部人事有关政策执行,并参照省纪委2012年度选调考试的操作办法,市纪委干部室负责解释。
中共衡阳市纪委
衡阳市监察局
2012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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