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贵州毕节市民政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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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2年9月17日至2012年9月21日。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毕节市民政局六楼人事教育法规科(毕节市七星关区松山路2号,七星关区二小旁)
为推动民政事业发展,更好地履行民政工作职责,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调毕节市民政局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毕节市社会福利院、毕节市儿童福利院和毕节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18名,为确保考调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调职位及人数
考调职位:见《毕节市民政局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考调名额:18名。
三、考调对象
机关、参公管理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户籍不限。
四、考调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好。有吃苦耐劳和无私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备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承担相关业务工作。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医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近2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
(五)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
(六)具备拟考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毕节市民政局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特岗计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未解除处分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考调的人员。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17日至2012年9月21日。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毕节市民政局六楼人事教育法规科(毕节市七星关区松山路2号,七星关区二小旁),联系人:谢明华,联系电话:0857-8226672。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职位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
(4)在职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考调的证明;
(5)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调人员,须根据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张;
(7)已婚人员持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8)报名时收取考试考务费100元/人
5、报名要求:
每位考调人员只能报一个职位。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代理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填写的报名信息,视为考调人员本人填写,由考调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报名人数与计划考调人数比例必须达到3∶1,达不到3∶1的则对考调计划进行调整。
(二)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调对象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考调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符合条件的考调对象,按程序参加笔试和面试。如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调。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调工作全过程,如在考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考调人员条件不符合考调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调资格。
六、笔试
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笔试内容:《申论》
笔试时间:2012年10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在毕节市民政局网站上通知。毕节市民政局网站网址:http://www.bjmz.gov.cn
注:以后有关考调工作情况均在毕节市民政局网站上适时进行公布。
七、面试
根据考调对象笔试成绩排名与计划考调人数由高到低按3∶l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根据考调对象的总成绩与计划考调人数由高到低按1∶l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进行第二次面试,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地点在考调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调人员自理。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考调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
十、试用和调动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调人选并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调动的,由毕节市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调人员。拟调人员需在所考调职位上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达到工作要求后,按规定商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调动手续。考调人员考调后在所考调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
十一、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毕节市民政局
2012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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