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省桃源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①资格审查时如发现应聘者所提供的原始证件与报名时填报的情况不一致或属伪造的假证,并影响到报考条件的;
②近三年(2009年度至2011年度)中曾有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
③近三年来(2009年1月1日至录聘之日)受到副科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以正式文件为依据),或受到公安政法部门行政处罚以上处理的人员;
④近三年(2009年1月1日至录聘之日)来违反过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⑤已作结论有经济问题或反映有经济问题且组织已正式调查暂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⑥有法轮功劣迹和参与地下六合彩活动且受到过公安、政法部门处理的人员。
(五)递补。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壹次。
(六)确定拟聘对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录聘。公示后无异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名册表》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县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本人职称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六、相关事宜
1、成立招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人社局、县编办、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文广新局组成。整个招聘工作在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下,由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
2、未尽事宜,按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执行。
3、桃源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领导小组拥有本简章最终解释权。
4、应考人员应密切关注考试工作进程,注意浏览桃源县人事人才网站相关信息,以免贻误考试时间。
5、报名咨询电话:6639332
6、投诉举报电话:6622676(国土局)、6623583(环保局)、6630543(文物局)
附《桃源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岗位条件及数量表》
桃源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领导小组
2012年9月17日
附:2012年9月17日
桃源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条件及数量表
单位 | 岗位 | 计划数 | 岗 位 条 件 | ||||||||
最低 学历 |
专业要求 | 年龄 | 其他要求 | ||||||||
县环境监测站 | 综合岗位 | 1 | 大专 | 不限 |
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 |||||
监测分析员 | 1 | 大专 | 环境监测、环境工程、化学分析、环境科学、环境监测与评价、化学、生态学、生物科学、工业分析与检验等专业 | ||||||||
县征地拆迁事务所 | 综合岗位 | 3 | 大专 | 不限 | 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 县内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 |||||
县翦伯赞故居管理所 | 陈列讲解员 | 男女各1名 | 大专 | 不限 | 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2、男身高1.7米以上,女身高1.58米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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