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贵州省长顺县招聘遴选工作人员21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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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2年9月24日至9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长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形成优秀人才良性互动的选人用人导向。根据工作需要,我县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遴选简章。
一、指导思想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到我县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干部整体素质。
二、遴选计划和职位
详见附件:长顺县2012年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在编在岗的财政供养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参加县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遴选的人员须是长顺县内具有公务员(参公事业)身份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人员。
2、教师报考,须是“职位一览表”中标记的职位。
(二)遴选条件
1、政治坚定,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参加工作2年以上且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下文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2012年9月19日至9月23日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24日至9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长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须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任职文件提供复印件即可,但须经所在单位核对无误,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并加盖单位公章);
(2)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长顺县2012年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1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长顺县2012年公开遴选的各遴选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报名结束将遴选职位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报名表1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特殊岗位需经遴选领导小组同意后达到2:1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该职位遴选人数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减少遴选人数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调整;取消遴选计划的,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2年9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笔试时间及地点:2012年9月29日上午9:00-11:00,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职位计划遴选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不达1:3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面试程序(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需达到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且达到本面试考场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工作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由长顺县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由长顺县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本职位计划遴选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实施,按照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0]81号)的要求,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考察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八)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下文,办理调动手续。
五、工作要求及纪律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长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各遴选单位确定。
咨询电话:0854—6822193
监督电话:0854—6822576 0854—6826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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