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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选调法官通告

2012-09-28 14:06  |  互联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法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法官5名。

  二、选调范围

  全国范围内各级审判、检察机关的现任法官,检察官。

  三、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审判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较强调研能力并取 得调研成果(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

  4、具有公务员身份,并经公务员登记,具有法官或检察官职称。

  5、历年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

  6、现工作单位同意调出。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10月10日17时止;

  2、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办法。本人填写报名表,现场报名者到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节假日可预约),下载报名表请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或者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网站.网上报名者发送至电子邮箱:rzfyzzc@163.com。(投递简历时注明“来源于公招网www.gongzhao.net”)。

  3、报名者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主要工作成果、受表彰情况);

  (2)学历、学位、法律职务等各类任命文件复印件;

  (3)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

  (4)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三张;

  (5)有关获奖证书、已发表理论文章复印件。

  报名者应将以上相关资料于2012年10月10日前寄出(以邮戳为准),并附上联系方法。

  (二)初选评价:对报名人员的学历、职务、荣誉、年度考核及调研文章的发表和获奖情况进行初选评价,根据初选评价情况确定考试人员。

  (三)资格审查:对确定考试的人员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核对原件(报名时已提供原件者不再核对)。经资格审查,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选调资格,符合选调条件者发给考试通知。

  (四)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文字综合等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口头表达、反应、业务和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求实精神等。

  (五)考察:以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综合评定考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六)体检:按选调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予以递补。

  (七)选调:体检合格,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调动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确定考察对象后,如出现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予以递补。

  (三)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润州路30号(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邮编:212005; 电话:0511-85319664;0511-85319621;

  传真: 0511-85319690; 邮箱: rzfyzzc@163.com。(投递简历时注明“来源于公招网www.gongzhao.net”)

  本《简章》及其他未尽事宜由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

  镇江市润州区法院2012年选调审判人员报名表.doc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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