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疆省吐鲁番地区中心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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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2年12月6日—2012年12月8日
经吐鲁番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吐鲁番地区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考范围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报考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历届大中专毕业生。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吐鲁番地区中心医院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及劳动教养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和现役军人;
3、曾被开除学籍(公职)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布招考岗位的全部条件。
二、时间安排,报名、公告、公示方式
(一)时间安排
1、报名、资格审查、缴费时间:
2012年12月6日—2012年12月8日。
2、笔试时间:2012年12月1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2年12月14日。
面试地点:资格审查时告知。
4、体检时间: 2012年12月15日。
5、考察时间: 2012年12月16日-12月18日。
6、公示时间: 2012年12月20日-12月26日。
(二)公告、公示方式
公告、公示主要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
三、招考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资格审查与确认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地 点:吐鲁番地区中心医院人事科(吐鲁番市绿洲路地委办公楼对面)
2、相关费用
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参加考试的主要费用包括:
(1)报名笔试费
报名费10元,笔试费每科40元。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有关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笔试所在地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可减免部分笔试费用。
(2)进入面试人员的面试费用为40元。
(3)进入体检环节后的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纪律要求
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二)笔试
1、笔试范围及成绩计算
笔试范围:临床医疗岗位主要测试医疗基础知识;财会岗位主要测试会计基础知识。
成绩计算:120分钟,满分100分,公布笔试成绩时公布最低合格分数线。
2、笔试加分
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加10分。
符合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只能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3、考试要求
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4、笔试试卷命制
用汉语文字统一命制。
(三)资格审查
1、面试入围人员确定
依据笔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合格人员达不到1:3的人数时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2、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是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的审核。证明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合的人员,一经查实将视情况予以相关处理。
面试入围人员需持《报名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和招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
3、资格审查部门
吐鲁番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共同审核,纪检部门监督。
(四)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吐鲁番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要求
参加面试人员需提前一天到指定地点报到,正式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3、总成绩计算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由吐鲁番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要求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经吐鲁番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七)考察
由吐鲁番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应填写《吐鲁番地区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并提交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所报考的相关用人单位。
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经吐鲁番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
(八)公示
地区人社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在面试、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报吐鲁番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经批准,用人单位按照吐地党字【2006】32号文件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鉴定聘用合同,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报考人员一经聘用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约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四、监督、纪律及其它要求
1、吐鲁番地区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考录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并按要求登录网站修改或确认信息,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五、招考信息发布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公告为准,将不再另行通知。
六、政策解释
本《公告》由吐鲁番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七、咨询、监督电话:
地区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科:0995-8531363
监督电话:地区纪检委执法监察室:0995-8523331
1、吐鲁番地区中心医院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下载)
吐鲁番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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