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梅州公安局招聘110报警服务台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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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11月30日至12月8日
根据工作需要,梅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0报警服务台工作人员13名(男性)。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对象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的符合报名条件和要求的公民。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公安院校、计算机专业毕业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在165厘米以上;
4、会讲普通话和客家话。
三、待遇和用工性质
1、工资待遇: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每月工资实领1400元;试用合格者,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工资实领1600元。社劳保费用由单位负责缴交(含单位和个人缴交部分)。合同期限为三年,期满后视工作情况再续签。
2、用工性质:聘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负责接警等工作。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11月30日至12月8日,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发到mzgarsk@163.com邮箱,采取网络报名方式。邮件标题统一为:“110报警服务台工作人员报名(某某某)”。
2、资格审查:市公安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应聘者参加技能考核和面试。
3、考核方式:考核分为技能考核和面试,技能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打字录入、Word、Excel等);面试重点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 力、逻辑思维能力、应急反应能力等相关内容。技能考核和面试成绩各占50%。将技能考核和面试的成绩相加,即为应聘者的最终成绩,市公安局将在符合条件的 人员中按照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4、体检:体检工作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5、政审:经考试、体检合格者,由市公安局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6、聘用: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联系电话:梅州市公安局政治处人事科(0753)2169369。
附件: 应聘表格.doc
201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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