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圳医疗卫生单位赴外招聘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711人公告
2016年深圳医疗卫生单位赴外招聘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711人公告,面试由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统一组织,市医管中心、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招聘单位与市卫计能教中心具体参与实施。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深圳市2016年赴外招聘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公告
根据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求,我市将组织医疗卫生机构赴外招聘一批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具体岗位见《深圳市2016年赴外招聘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德及职业道德。
4.具有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拟在我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内容进行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优先录取。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取得全国大学英语考试四级及以上证书或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
7.年龄一般为30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33周岁(1982年9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0年9月1日之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中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任)纪律行为的人员。
3.属定向、委培的毕业生。
4.未纳入国民教育系列招生计划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的深圳市(含各区/新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常设岗位工作人员。
7.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要求
1.考生的学历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2.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麻醉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麻醉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外科学”,则不符合要求。
二、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设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郑州大学医学院、新乡医学院、南昌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四川大学华西医学中心、贵州医科大学、昆明医科大学、中山大学医学院13个考点,采取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预报名: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报考的考生,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深圳市2016年赴外招聘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于11月19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指定电子邮箱:szwsrc@163.com.
2.现场报名:考生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请报考者按照公告要求,提前备齐书面《报名表》等应聘材料。
3.现场报名时间:
第一组:
1.四川大学华西医学中心:11月20日
2.昆明医科大学:11月22日
3.贵州医科大学:11月24日
4.广西医科大学:11月26日
5.中山大学医学院:11月29日
第二组:
1.哈尔滨医科大学:11月20日
2.中国医科大学:11月22日
3.华中科技大学:11月24日
4.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11月26日
第三组:
1.南昌大学:11月20日
2.安徽医科大学:11月22日
3.郑州大学医学院:11月24日
4.新乡医学院:11月26日
报名时间:上午9:00-10:30,地点安排于11月14日后在深圳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深圳市卫生人才招聘网站公布。
(二)注意事项
1.报考者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且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并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岗位要求进行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通讯畅通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