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广东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招聘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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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2年12月20日。
一、招聘岗位
综合文秘岗(级别为初级管理岗)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
3、人文与社会科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文字功底扎实,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熟练计算机操作,能运用日常办公软件进行公文处理。
4、有相关从业经历者优先录取。
5、有驾驶证,能熟练驾驶小汽车优先录取。
三、招聘的程序和方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的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2年12月20日。
2、报名方式:请按报名表(见附件1)要求填好相关内容,并将相关证件(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驾驶证及其他资格证书)扫描后发至wuzy@gdd.gov.cn。恕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二)资格审查
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将按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笔试。
(三)笔试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和拟聘用人数达到5:1后开考。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主要测试文字功底和公文写作能力。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由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委党校出题。
(四)面试
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比例按照实际人数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文字功底以及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工作技能等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五)考察和体检
以总成绩第一名作为考察对象和体检对象。考试结果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网站公布。
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依次进行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选的试用期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合格的按我区雇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福利待遇
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开发区人事局雇员管理的相关标准执行。
五、注意事项
考生需在考试时准备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驾驶证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以供查验,并提交以上证件复印件1份,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同时提供2-3篇反映文字功底的代表作。
本公告由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吴智毅
联系电话:82116930
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1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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