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贵州安顺日报社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
六、体检
1、根据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
2、体检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七、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报社党委组织考察。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在考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报考资格的;
(4)在考试考察中违反纪律和作弊的;
(5)有其他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情况。
3、考察不合格的,从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相关程序进行递补。
八、录聘审批
1、经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由报社党委研究决定,确定为拟招聘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为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市委组织部批复同意后,由报社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3、在公示期出现不合格的情形,按顺序进行递补。
4、聘用审批工作结束后,不再开展递补工作。
九、聘用管理
1、由报社与被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报市人社局备案。
2、被录取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和报社的薪酬制度执行。
3、录取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见习)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凡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
十、纪律和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名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全过程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进行监督。招聘报名环节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招聘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发生。
2、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招聘原则的一律实行回避。
3、严格招聘纪律。对人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违反《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情形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泄漏考试题目的。
(3)其他违反《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情形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将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监督电话:0853-3283359、8118990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