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省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教师280名公告(2)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工作
报名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注:报考城区学校的,暂不填写报考单位,只填报职位代码)。
2.招聘职位学历条件为中专(中师)及以上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需达到1:3的比例才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则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3.招聘职位学历条件为大专、本科及以上的,其一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可直接参加笔试,但笔试成绩须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4.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学位证书、相应资格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本省(市)生源现户籍不在本省(市)的,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系由我省(市)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户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省(市)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
6.现仍在服务期内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报名。
7.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8.考生根据所报考职位,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并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填写虚假信息,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名考务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100元。
(三)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核准,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的意见。
(四)资格复审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抽派人员组成资格复审小组,对已缴纳报名费的考生材料对照本实施方案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工作必须在报名结束后15天内全部完成,对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考生和中专、中师及以上学历招聘条件的职位达不到1:3比例的,由资格复审小组通知考生改报符合其条件的岗位或退还报名费。
四、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人员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的须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的考生,在面试时须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在凯里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凯里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三)总成绩比例计算
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
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该职位不再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须延伸检查的,由原体检医院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延伸检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考生延伸检查。延伸检查只进行一次。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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