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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济南市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

2013-01-29 17:56  |  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同《山东省2013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二、选调专业

  本科生:经济学,法学,教育学中的其他类,文学,理学中的数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统计学类,工学中的土建类、水利类、环境与安全类、交通运输类、农业工程类,农学,医学中的基础医学类、预防医学类,管理学。

  硕士研究生: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工学中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建筑学类、土木工程类、水利工程类、农业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农学,管理学。

  博士研究生:经济学中的应用经济学类,教育学中的教育学类,工学中的建筑学类,管理学中的农林经济管理类。

  三、咨询电话及传真

  0531—82568220

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
2013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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