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烟台市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全国“985”和“211”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为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其他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为主要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其他同《山东省2013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二、选调专业
本科生重点选调:经济学,法学,文学,工学,农学,管理学。
硕士研究生重点选调:经济学,法学,工学,农学,管理学。
三、咨询电话及传真
0535—6018229、6012550(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