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2013年国考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公告
2013-02-02 14:19 | 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 责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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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体检和考察
考生成绩将于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全部结束后第二天公布。按照职位与招考人数1:1的比例,根据笔试、面试、专业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拟于面试工作结束后进行。体检和考察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1、专业考试、面试地点均为国家林业局机关主楼,具体房间请查看国家林业局机关主楼一楼大厅指示牌。
2、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时,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及准考证原件备查。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设备进入考场,手机等通讯工具请在进入候考室时交由工作人员临时保管。
4、专业考试和面试期间交通、食宿费用由考生自理。
5、请考生自行安排好行程,迟到或缺席者视为自动弃权,有关情况我们将记录在案并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
咨询电话:010-84238727 84238726
传真电话:010-84238650
特此公告。
国家林业局人事司
201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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