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莆田涵江区卫生、计生专技岗位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福建备考交流QQ群:256675811
报名时间:2013年2月23日8:00至2013年3月1日24:00
为了满足我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国家、省和莆田市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涵江区2013年春季卫生、计生系统专项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全区计划聘用185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本次参加招聘单位共有14家,其中卫生系统12家,计划聘用人数170名,计生系统2家,计划聘用人数15名。招聘的具体岗位、基本条件等见附表《涵江区2013年春季卫生、计生专技岗位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二、报考条件
(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应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层次、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其它条件:
1、招聘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2、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2秋季版)中“××类”下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必须吻合所列专业要求的考生准予报考。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任一学历(位)报考。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
4、在职人员应征得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由有权对外行使职能的机构出具证明;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必须在体检前2天提供,否则取消相应资格,其空缺的岗位概不递补。
5、3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2月23日以后出生的,35周岁以下是指1977年2月23日以后出生的。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未满(含试用期)的在职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工作人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和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工作经历(验)、辞退、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均以2013年2月2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7、招聘岗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仍然开考。
报考人数统计以网络显示的报名人数为准。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