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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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2月28日 — 3月7日。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上思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职位及数量
面向全市公开招聘检务辅助人员共8名,主要从事检察机关非执法岗位的检务辅助工作。
二、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进行计算机文字录入、表格制作和编辑等一般应用操作。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30岁以下。有体育、汽车驾驶技术、文艺特长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配偶、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2月28日 — 3月7日。
2、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将填写的《防城港市上思县人民检察院检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可从邮箱sschenran@163.com下载,密码:8512467)发至邮箱(ssxrmjcy@163.com),我院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资格审查情况。通过资格审查者收到通知后于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报名材料送达至防城港市上思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3、报名材料要求: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各1份并提供原件进行审核,填写好《防城港市上思县人民检察院检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另交近期小2吋免冠彩照2张和5吋免冠全身彩照1张。目前已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持原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4、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两项考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面试成绩按所占权重折算相加之和为考生总成绩。
(1)笔试
笔试成绩100分,笔试时间60分钟。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体检考核;自动放弃的,从其他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或考核政审不合格者,从其他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录用
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和考察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经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合格的人员,按相关程序录用,目前已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件。
四、聘用管理
检务辅助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度。聘用人员经考核合格者,与上思县检察院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可以续聘。月薪1000 元(并按规定由聘用单位缴纳工伤、生育、失业、养老和医疗保险等费用)。
未尽事项请咨询防城港市上思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联系电话:0770-8512467、18777000655。
本简章由防城港市上思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上思县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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