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韶关翁源半溪市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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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3月20日—3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翁源县林业局(翁源县建设一路295号)
县编委批准我局下属事业单位韶关翁源半溪市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所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就有关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韶关翁源半溪市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所是正科级县财政核拨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韶关翁源半溪市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所的具体管护工作。
二、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享受国家和单位规定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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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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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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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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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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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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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翁源半溪市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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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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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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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国际旅游服务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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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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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
(1983年3月1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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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2、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20日—3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翁源县林业局(翁源县建设一路295号)。联系电话:2875721。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免交报名费。报考人员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和计划生育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必须一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在职人员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收取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其他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4张(其中报名表贴1张),填写并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表格在韶关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上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3、资格审查
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招聘的人员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合同无效。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知识(各占笔试成绩50%)。面试是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报考人数少于拟录用人数1:3比例不开考。
1.笔试。占考试总成绩60%
笔试时间:在2013年3月30日进行,考生于2013年3月29日办公时间到翁源县林业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应聘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加分:1、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2、户籍在韶关辖区内的农村独生子女和纯二女户,凭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相关的证明,笔试成绩加2分,加分后的笔试成绩不突破100分。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翁源县政府网和林业局门户网站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2.面试。占考试总成绩40%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达6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翁源县政府网和林业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抽选考官成立面试考核小组。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和考核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执行,体检时间另行确定并通知考生,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进行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翁源县林业局
201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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