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省人民医院招考大学毕业生公告(2)
2.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满三年及以上的人员报考专业技术医(药、护、技)师职位的,必须持在医院工作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证明,并具备相应的医师资格证或护士执业(注册)证及初(师)级职称资格证。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彩色免冠同底照片3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中小学及幼儿教师须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报名所需材料的复印件均为A4纸大小。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岗位要求为本科学历和非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对该岗位调整或取消。
岗位要求为医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必须在履行正式报名手续时提供现场报名所需的全部材料。若网上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4.应聘人员每人交报名费100元(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应聘人员免交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由贵州省人民医院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于2013年4月24日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省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5055.cn)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在省卫生厅的指导、监督下,由贵州省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
笔试内容:包括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理论知识及与专业、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3年4月25日—4月28日
发放地点:贵州省人民医院组织人事处
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发票领取准考证 。
因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放弃考试,不予退还报名费,后果自负。
网上报名人员如在2013年4月19日前未到医院组织人事处履行正式报名手续的,不予发放准考证。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并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省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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