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上半年扬州市邗江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2)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专业水平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在扬州人事考试网上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3年3月29日09∶00-4月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3年3月29日09∶00-4月3日16∶00;
缴费时间:
2013年3月29日09∶00-4月4日16∶00。
报名网址:扬州人事考试网(www.yzrsks.com)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方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即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报考《岗位简介表(B)》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报名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其《岗位简介表》,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鉴于本次招聘公共科目笔试时间扬州市及所辖县(市、区)同一,因此,在扬州全市范围内,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考区安排及其有关要求,详见考生报名须知(扬州人事考试网www.yzrsks.com)。
(3)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报考人数不足岗位招聘计划,则按规定的程序、办法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为缓解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紧缺矛盾,《岗位简介表(B)》中医疗卫生单位(单位代码起始数为“2”)医护药技岗位开考比例为2︰1,其他岗位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后,单位招聘计划的核减,最终在该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根据其自主选择受聘单位情况,相应自然减少乃至取消相关单位的具体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后,有关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取消情况,报经扬州市组织和人社部门核准后,及时在邗江人才网上公布。被取消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于4月7日09:00-16 :00重新登录扬州人事考试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2013年4月22日-23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扬州市百祥路6号),经其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退还报名费。
(5)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2013年4月16日-19日自行登录扬州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报考资格初审工作,A类岗位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B类岗位由招聘单位所属主管部门负责。报名期间,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招聘单位和所属主管部门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各审核部门(单位)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各审核部门(单位)应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专业水平测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报考《岗位简介表(A)》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内容:《综合知识(A)》(含基本常识、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素质、职业道德,下同)。笔试范围:基本常识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中“常识判断”部分)相关要求,其它参考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综合类,即A类;但不含“申论”部分)相关要求。
报考《岗位简介表(B)》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内容:《综合知识(B)》(所有岗位均适当测试基本常识、公共基础知识、职业道德;同时,报考教育单位教师招聘岗位的主要测试教育学、心理学,报考医疗卫生单位医护药技招聘岗位的主要测试基础医学概论、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常识笔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中“常识判断”部分)相关要求;公共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笔试范围参考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综合类,即A类;但不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部分)相关要求;教育学、心理学主要考核教师应知、应会的相关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基础医学概论、卫生法律法规主要考核医护药技人员应知、应会的医学基础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常识。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
2013年4月20日下午
报考《岗位简介表(A)》岗位的考生—《综合知识(A)》;
报考《岗位简介表(B)》岗位的考生—《综合知识(B)》。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公共科目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三)面试(专业水平测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专业水平测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分别确定《岗位简介表(A)》岗位,《岗位简介表(B)》教育单位教师招聘岗位、医疗卫生单位医护药技招聘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对该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岗位简介表(B)》中医护药技岗位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2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或无专业科目考试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限报考《岗位简介表(A)》人员)或专业水平测试(限报考《岗位简介表(B)》人员)的人选。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专业水平测试)前,对面试(专业水平测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负责。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其他报名者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或不受户籍限制的证件、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前,报考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等,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交。如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称,从业、执业资格,工作或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专业水平测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专业水平测试)人选直至面试(专业水平测试)名单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