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台州市三门县事业单位招聘74人公告(3)
八、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smrl.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制进行管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有多人聘用到不同乡镇岗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应聘者自行选择《计划表》中明确的乡镇岗位。2013年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考试、体检、考察或聘用资格
1、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及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过程中,因作弊等行为被主管机关取消考试资格,至现场资格复审确认截止时间仍处在限考期内的;
2、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
3、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4、在考试、体检过程中发现冒名顶替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5、恶意注册、报名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
十、注意事项
1、三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还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提供的学历证书所载明的专业名称应与之相同或相符,是否相符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会同考试相关部门研究决定。
4、本次事业单位招聘按《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6、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根据台政办发〔2008〕82号文件规定,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7、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十一、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会同考试相关部门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576-83361711
查询网址:http://www.smrl.gov.cn/
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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