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黑龙江大庆市肇州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
1.制定招聘方案(3月15日-3月31日)。根据专业和岗位需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有针对性的制定招聘方案,报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2.发布招考公告(4月1日-4月15日)。此次招聘将通过肇州县人民政府网站和肇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计划、对象、条件、内容、办法和工作程序。
3.报名(4月16日-4月25日)。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须本人到肇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拍照备案,同时持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报考费140元,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3室报名,所有证件必须在指定地点复印并留存在考试录用股后方可填写《报名登记表》。
4.资格初审(4月26日-4月28日)。所有报考人员的档案、户口簿及身份证必须经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准考证。
5.准考证领取(5月2日-5月6日)。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领取准考证,逾期未能领取准考证者按自动弃权处理,领取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3室。
6.笔试(5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与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7.面试。按照各招录计划拟聘用人数3倍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将一并进入面试。面试考务费100元/人,在领取准考证时收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8.资格鉴定(15个工作日)。所有拟聘用人员的毕业证、报到证及身份证必须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送到相关部门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拟聘用人员承担,经鉴定合格后,方可取得聘用资格。
9.体检。按照拟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有不良反映及被举报的,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调查,经查证举报属实者,取消聘用资格。
10.公示。在资格初审、笔试和面试成绩公布、资格鉴定、体检等各个环节,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将报考人员的成绩通过肇州县人民政府网站(www.zhaozhou.gov.cn)向社会公示,每个阶段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调查,经核实有违规违纪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违纪考生两年内不得报考县里组织的招聘考试。
11.拟聘用人员公示。经笔试、面试、资格鉴定、体检合格后,最终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八、聘用和待遇
1.聘用人员纳入县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拟聘用人员经岗前培训后方可上岗。
2.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教育岗位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得调动工作。
九、政策咨询
招聘工作中的有关事宜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及举报电话:14745994002、14745994016
附件:2013年肇州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及招考计划表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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