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遵义市桐梓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2)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桐梓县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资格审查由招考办抽人具体负责。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0日--4月13日。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双休日照常上班)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3、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需在网上下载《报名表》,待填好后再把《报名表》及相关资料通过E-mail发送到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1907606691@QQ.com
4、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成绩依据、专业实际或见习)工作业绩等佐证材料。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必须与面试(或现场答辩)时使用的证件一致。
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本《招考简章》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经复核确认后,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须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若确因特殊情况达不到3: 1比例的,由桐梓县考试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同意后可降低比例进行考试考核聘用。如因特殊原因招聘岗位调减、取消或其它相关条件的调整情况将在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加面试(或现场答辩),若本人不同意调整或不符合其他招考岗位条件的,取消该职位的引进。
(三)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由桐梓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4月16日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桐梓县人事考试中心(桐梓县河滨北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领取准考证,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或现场答辩)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或现场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或现场答辩)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面试(或现场答辩)准考证方能参加面试。
六、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考计划数按面试(或现场答辩)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报县政府同意后再组织并列人员面试(或现场答辩)后取其一。体检必须在招考办指定的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及时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本人可在一周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考办同意后予以复查一次。体检确定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体检时间由招考办另行通知。
七、考核政审
考核政审工作由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核政审应当组成考核政审组,考核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核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 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核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核政审不合格,由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报经招考办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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