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富民县防震减灾局监测预报中心招聘公告(3)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用人单位、富民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富民县防震减灾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考试总成绩并列不能确定递补人员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富民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等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富民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招聘单位需要说明的事项,可以添加)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拟应聘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因工作需要作出的工作调整安排。
(三)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简章由富民县防震减灾局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富民县防震减灾局:0871-68816777
富民县第五纪工委:0871-68816152
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8811141
附件:1、富民县防震减灾局监测预报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富民县防震减灾局监测预报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富民县防震减灾局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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