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富民县环境监察大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二)报名要求
1、报考者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由富民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富民县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专业、学科按照《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等设置。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等的,需填写《承诺书》。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法进行,分为理论知识考试(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参考资料为《云南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用教材-综合知识(2012)》(云南大学出版社发行)。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5月16日—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领取准考证地点: 富民县卖鸡巷2号(富民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联系人:马莉虹 联系电话:0871-68810843
2、笔试时间:2013年5月18日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地点为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含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1、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证件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2、可以携带:铅笔、钢笔、橡皮擦等必要文具。
3、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草稿纸、各种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等)、电子记事本(如文曲星、商务通等)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4、禁止使用:涂改液、胶条,考场内严禁考生相互借用文具。
5、考生必须到准考证上所指定的考场、座位应试。走错考场、坐错座位者,成绩无效。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富民县政务公众信息网及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等发布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富民县政务公众信息网及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等发布公示5个工作日。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分高者进入下一阶段。
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分高者为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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