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大学事业单位招聘158人公告(2)
(三)考试。凡报名应聘者,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相关岗位专业、学历层次要求的,均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由学校人事处负责开展。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学历、学位要求为大学本科或硕士(含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岗位的硕士应聘者)的招聘岗位,须按照先笔试后面试的考核程序进行。笔试与面试考核时间拟定为2013年5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其中,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可组织考试。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岗位数。个别紧缺、特殊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方可开考。
笔试时间暂定为2013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待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情况,于2013年5月中旬在云南大学校园网主页公布笔试、面试时间和考场安排。
2、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终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聘用人选。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应聘人员为博士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四)考核
考核工作按照校人事处统一指导、校内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的原则进行。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
(五)体检
各岗位综合成绩排名第一的人员通过考核后,由学校组织体检,体检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综合成绩及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同意聘用的,按规定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上级部门审批。
四、聘用
公示期满的拟聘用人员由校内各用人单位组织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可到人事处人事科领取)报学校人事处,由学校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经上级部门批准后,拟聘用人员方可办理报到手续。受聘人员须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涉及人事代理问题按照云人〔2006〕26号文件执行。
凡新招聘到校工作人员,涉及承担班主任、兼职辅导员等学生工作任务,以及参加新农村建设、支教锻炼等工作,必须服从学校和各具体用人单位安排。
从2013年起,新招聘到校工作的专职辅导员必须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满6年后,方可提出转岗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转岗。
五、待遇
经上级部门批准招聘到教学科研岗位工作的博士,学校提供以下待遇:
1、提供购房补贴及安家费10万元;
2、到校工作头两年享受学校专项生活补贴2万元(由学校和所在单位各发放一半);
3、报销面试往返机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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