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毕节市林业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张;
5、报名时收取考试考务费100元/人。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每位考生只能报一个职位。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代理人填写的报名信息,视为考生人员本人填写,由考生承担相关责任。凡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必须达到3∶1,达不到3∶1的则对招聘计划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结合考生所学专业,给予改报其他职位。不能改报的,对已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办理退费手续。
五、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报考对象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程序参加笔试和面试。如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纪委第四纪工委的监督指导下进行。笔试科目为百分制,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占总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不指定用书)。笔试、面试均不搞任何形式培训。
笔试内容:笔试成绩100分,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各占笔试成绩50%。笔试采用闭卷方式。
笔试时间:2013年5月12日上午9:00—11:00《职业能力测试》,下午2:30—5:00《申论》。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3年5月7日至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到毕节市林业局四楼人事科领取。以后有关招考工作情况均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毕节市林业局网站上适时进行公布。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毕节市林业局网站上适时进行公布。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有效成绩指两个科目的测试成绩都不是零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3:1的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当日本考场实考考生平均面试成绩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未完成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结束后,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以《职业能力测试》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该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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