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黔东南州台江县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39人公告(2)
6、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考官和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考官和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
(六)体检
面试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职位招聘职数范围内出现末位并列,则对末尾并列人员再次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www.shiyebian.net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结论下达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须延伸检查的,由原体检医院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是否复检并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考生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
体检费用由报名考生自理,时间另行通知。
(七)政审(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以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由组织、人社部门在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选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1、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拟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的;
2、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3、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4、应届生考核政审工作应于毕业取得档案后再行开展;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经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引进的其他情况。
三、聘用及聘用后的管理
1、经公示7天后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接收意见、考察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和台江县招考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再按规定程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2、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双方约定最低服务年限。
四、联系方式
台江县招考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5-5328956
联系人:王建文(15085679537)
附:台江县2013年事业单位简化程序引进紧缺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台江县2013年事业单位简化程序引进紧缺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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