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泰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49名工作人员公告(2)
现场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格初审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提供毕业证书(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如就业报到证已使用的,须提交当地人才交流管理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3)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半身照片1张和相应的电子照片。
以上证件或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人员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按上述要求提供各类资料外,还需提供代报名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采用传真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应根据本《简章》要求准确填写《泰兴市2013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由所在院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传真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处(传真号码:0523-87605012),市卫生部门在考生报名后24小时内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通知考生初审结果。领取笔试准考证时,传真报考人员应按照现场报名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原件进行验核,并交纳报名费。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于报名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按招聘专业类别设置开考比例,开考比例原则上为3:1(报名人数:各类专业招聘名额合计数)。报名结束时,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专业类别,由市人社部门相应核减或取消该类专业的招聘计划。对部分急需专业,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是否核减或取消该类专业招聘计划,由市人社部门会同市卫生部门研究后确定。
报考人员于2013年 5月 9 日至 10 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到市卫生局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过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笔试
根据笔试类别,各类专业笔试主要内容为:A类为临床医学综合;B类为中医学;C类为基础护理;D类、E类分别为招聘专业相关知识;F类为公共卫生;G类为中西医结合。
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各招聘专业类别分别确定合格分数线。具体办法为:以各类招聘专业考生最高分的60%确定为该类专业合格分数线(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面试与资格复审
1.确定面试人选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各类专业招聘名额合计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各类专业招聘名额合计数之比不足3∶1的专业,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2.资格复审
对参加面试的考生,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面试人选应将报名初审时提交的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交市卫生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对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件(材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类专业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市人社部门会同市卫生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人选名单等相关事项在指定网站发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形不成竞争的专业类别以60分确定为面试合格线,其他专业类别不设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费:100元。
4.总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为考生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