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省教育评估院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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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4月30日24:00前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教育评估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教育评估院是省教育厅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机构规格正处级。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省教育厅委托的教育评估项目;接受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以及相关单位委托组织实施相关教育评估项目等。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4个岗位各1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一)招聘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浙江省教育评估院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教育评估院招聘岗位表》,附件1)
2、应聘者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31日后出生);
3、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研究和协调能力。
(二)岗位名称及具体条件
岗位名称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学历学位备注
评估系统开发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或软件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本科及以上从事计算机软件开发及维护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高等教育评价岗统计学专业不限本科及以上无
职业教育评价岗统计学专业不限本科及以上无
财务管理岗位会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助理会计师及以上大专及以上从事财务会计工作三年及以上
(三)招聘条件及有关说明
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于该期限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4月30日24:00前。应聘人员需填写报名表(样式见附件),并附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zjjypg@163.com。
2.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将在网上公布资格初审结果,供报名人员查询。
各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5人,否则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由教育评估院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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