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省教育评估院招聘人员公告(2)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相应岗位的专业基础性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目),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
笔试初定于2013年5月中旬举行,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果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教育评估院网站公布。根据成绩高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及资格复审相关安排将与笔试结果一并在浙江省教育评估院网站上公布。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岗位还涉及职称条件的,审验相关材料;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一般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其他材料可供招聘单位参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应聘者对岗位适应度和综合素质。
面试最低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面试合格者,按确定的办法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核人员。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教育评估院网站上公布面试结果和入围人员名单。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核均合格者,我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院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我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如需递补的,有关岗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www.zjpg.net)“通知公告”栏目,
2.主管部门网站(www.zjedu.gov.cn)“公告公示”栏目;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教育厅(监察室):0571-88008711;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我院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1-88008569
浙江省教育评估院
201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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