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省测绘大队招聘人员公告(3)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地质勘查局(人事处):0571-87059216,87057827;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省测绘大队劳人科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959142(熊丽萍)
附件:
浙江省测绘大队
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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