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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疆阿克苏地区农村中小学定向招聘教师公告(2)

A+ A- 2013-04-17 09:02  |  阿克苏地区教育局  |  责编:admin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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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招聘对象为符合《自治区关于为边远农村中小学定向招聘教师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09〕120号)和《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解决农村代课教师问题政策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新教人〔2012〕7号)有关要求的阿克苏地区在岗不在编农村中小学代课教师中经“2012年自治区农村中小学定向招聘教师考核”未聘用人员。全地区共设275个岗位,其中小学岗位241个,初中岗位34个。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及考核等工作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时间:2013年4月 18 日-4月19 日

  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北京时间)

  2、地点:阿克苏职业教育中心(阿克苏市民主路21号,

  五运司车站向东200米)

  3、具体安排:

  4月18日上午:库车县5人、沙雅县64人、新和县9人(共78人)。

  4月18日下午:拜城县92人(共92人)

  4月19日上午:温宿县25人、乌什县24人、柯坪县5人(共54人)

  4月19日下午:阿瓦提县44人、阿克苏市7人(共51人)

  4、工作要求:

  (1)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须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HSK等级证及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阿克苏地区定向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报名表》(报名表可从县(市)教育局领取,一式两份汉文填写)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由领队统一提供所有报考人员的电子相片(统一使用蓝底照片,照片为JPG格式,尺寸为:384×512)。

  (2)报考人员须严格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务必在相应的栏目中填写详实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同时填写固定、移动电话)。凡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及弄虚作假的,按规定取消报考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核

  1、内容:考核包括学科基础专业知识、教师教学技能和工作表现考核三部分。学科基础专业知识考核由自治区负责命题地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教师教学技能考核由地区统一组织实施;工作表现考核在地区统筹指导下,由各县(市)具体组织实施。

  2、时间及地点:

  (1)学科基础专业知识考核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5月6日-5月9日,在各县(市)教育局领取。

  (2)学科基础专业知识考核时间:2013年5月12日(星期日)上午北京时间10︰30至12︰3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地点为准。

  (3)教学技能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工作表现考核:在地区统筹指导下,由各县(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在5月31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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