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省水利发展规划研究中心招聘人员公告(3)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水利厅:0571-87826546(驻厅监察室),0571-87826528(人事处);
2、省人力社保厅:0571-8705670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联系电话(传真):0571-85302138(郭女士)
附件:
浙江省水利发展规划研究中心
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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