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深圳市龙岗区卫生监督所招考普通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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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5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至5:30)
报名地点:龙岗区中心城和谐路卫生监督综合大楼7楼707室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的规定,经区人力资源局批准同意,区卫生监督所公开招考1名普通雇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普通雇员1名,具体职位详见招考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持有《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
(四)符合招考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3、2008年4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填写《龙岗区卫生监督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附件2)。
报名时间:2013年5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至5:30)。
报名地点:龙岗区中心城和谐路卫生监督综合大楼7楼707室。咨询电话:28932025。
(二)报名应携带如下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报名表(原件)、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历证书验证证明、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三)报考人员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四)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低于或高于职位要求学历的均不能报考。
(五)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办理雇用手续时的复审结果为准。
四、考试
1、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龙岗区卫生监督所组织实施;
2、考试的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需提前15分钟进入考试现场,否则将取消考试资格)。
按考生实际操作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网址:www.lg.gov.cn)公告。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考核
体检由龙岗区卫生监督所组织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注意事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核由龙岗区卫生监督所具体实施,考核内容主要是考察拟雇用人选的综合素质(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雇用。
(二)雇用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www.lg.gov.cn)公示7天。
六、资格复核及办理雇用手续
经公示未发现影响雇用问题的人员,由龙岗区卫生监督所对其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由区卫生局报区人力资源局核准,办理雇用手续。
七、其它事项
此次招考最高年龄和资格等时间的计算截止到2013年3月31日。
八、招考的申诉与处罚
本次招考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凡查实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九、本公告由龙岗区卫生局、龙岗区卫生监督所负责解释。
201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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