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伦旗公安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我旗公安局机关人员需求情况,为保障新形势下公安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经旗委、旗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考录一批公安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录原则和方法
考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依法考录、科学考录、公平考录的要求,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核政审的方法进行。由库伦旗公开考录公安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部署,负责考录方案制定、考试考务工作安排、考录日常工作指导、录用审核备案等工作。
二、考录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录的工作岗位为旗公安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事业编制。考录名额37名,设汉语岗位和蒙汉兼通岗位两类,其中男33名(蒙汉兼通18名)、女4名(蒙汉兼通2名)。
三、考录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考录范围
库伦旗范围内的拥有库伦旗户籍(2012年12月31日前落户,原籍为库伦旗的高校毕业生不受迁入时间限制)并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公安协警。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领导,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志愿献身公安事业。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形端正、身体健康,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男身高不低于1.70米,女身高不低于1.60米,矫正视力不低于1.0。
4、年龄要求: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学历条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持有安置卡的退伍军人、公安局在岗协警符合第1、2、3项条件可以报考。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报考:
一是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是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是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是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五是直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是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四、考录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发布公告
从2013年5 月7日起至2013年 5月17日在库伦旗党建网和库伦旗电视台发布考录公告,公布公开考录的岗位、名额、范围、报名条件等相关事项。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自2013年 5月13日8时开始至2013年5月17日17时止。
报名地点:旗公开考录公安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库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大厅)。
联系人:于宗莉(18648283020)
萨日娜(13310368872)
咨询电话:0475-4777559
科目 | 课时 | 教师 | 试听 | 学费 | 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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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 | 30 | 罗红军 | 试听 | ¥780 | 购买 |
公安基础知识 | 16 | 蔡锦杰 | 试听 | ¥480 | 购买 |
法律基础知识 | 12 | 罗红军 | 试听 | ¥380 | 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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