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伦旗公安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3)
(四)政审
体检工作结束后,将组织人员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考核政审。考核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经旗公开考录公安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录满为止。
(五)确定拟录用人选
旗公开考录公安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分别按比例折算后的总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按汉语和蒙汉兼通岗位男、女由高到低分别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六)公示和录用
对确定的拟录用人选在库伦旗党建网及库伦旗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七)录用后管理及相关待遇
1、人事管理。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本职工作的,正式录用;不胜任本职工作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且保证在用人单位至少工作三年(含试用期一年)。
2、工资待遇。被录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
(八)考录的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干部队伍建设一项重要举措,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在整个考录过程中,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遵循考录条件、标准和程序,严格考录纪律,严肃考风考纪,不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出现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从严处理。旗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监督。公开考录工作要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九)其它事项
1、报考人员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通过资格审查或政审考核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规定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2、凡未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录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设监督举报电话0475-4777427。
4、本公告由旗公开考录公安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具体工作实施细则以及考录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5、查询网址:
库伦旗党建网(http://www.klqdj.com)
旗公开考录公安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一三年五月七日
科目 | 课时 | 教师 | 试听 | 学费 | 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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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 | 30 | 罗红军 | 试听 | ¥780 | 购买 |
公安基础知识 | 16 | 蔡锦杰 | 试听 | ¥480 | 购买 |
法律基础知识 | 12 | 罗红军 | 试听 | ¥380 | 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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