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广州医学院招聘人员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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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31日
一、拟招聘岗位、需求专业、招聘条件及计划数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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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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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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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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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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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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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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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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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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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基础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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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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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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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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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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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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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科护理学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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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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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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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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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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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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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儿护理学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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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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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护理学或妇产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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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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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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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聘人员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2、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需准备的材料
(一)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交材料;
2、将纸质求职材料邮寄至我处;
3、邮寄电子材料至人事处邮箱gzyxyrsc@126.com
投递简历请务必标明应聘岗位,每人只应聘一个岗位。请尽量投递书面简历,如确需发电子简历者,邮件标题请以“姓名+应聘岗位”形式填写。
(三)报名材料
1、请填写并提交《广州医学院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下载链接为:http://210.38.57.40/publish//publish/XmlFile/3213/W_9608_66313.html;
2、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
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者(以下简称高层次人才)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考核,不安排笔试;
(二)面试
高层次人才经资格审查后,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占总考核成绩的100%;
(三)体检
按总考核成绩高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包括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业绩等。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替补其他人选或另行组织招聘考核。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综合考核结果,经学校领导办公会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兑现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单位可按照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其他考生,或者重新组织其他应聘者考核。
(1)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3)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违法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广州医学院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3、报名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95号广州医学院16栋410房人事处(邮编:510182)
联系人:何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20-81340617
4、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广州医学院监察室
联系电话:020-81340600李老师余老师
广州医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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