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大理州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798人公告(3)
4、面试实施
州级考生面试(或实作)具体形式、内容由州级各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制定,报经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进行;县市考生面试(或实作)具体形式、内容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根据云组通〔2012〕45号文件要求,在面试(或实作)合格人员中由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合成总成绩,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进入体检。
合成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考生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2×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或实作)时,考生必须出具身份证原件接受证件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体检及公示
面试、考核合格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即为拟招聘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人员中依考试成绩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综合考核意见,再确定是否递补。
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分级进行张榜公布:笔试成绩(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公布第一榜,面试(或实作)人员公布第二榜,参加体检人员公布第三榜,拟招聘人员公布第四榜。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级招聘主管部门分别提出招聘意见,报经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办理招聘审批手续。实行统招统分的岗位,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成绩高低顺序在所有拟招聘岗位中进行择优选岗。
八、纪律要求
(一)考生要按统一要求认真填写《资格审查表》等相关表格,准确填写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管部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通知时,如考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招聘工作成立由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领导组,负责组织领导招聘工作,同时成立由有关领导机关和部门人员组成的监督组,负责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招考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考试、招聘资格,并处以五年的禁考惩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州级主管部门联系。该公告及全州职位表可在www.dlrs.gov.cn、www.dali.gov.cn、www.yndlhrss.gov.cn网站上查询。
联系电话:
0872—2316321(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872—2316316(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科)
监督电话:0872—2428012、2428133(大理州纪委派出人事民政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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