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黑龙江东北石油大学招聘人员公告(5)
六、签约后的管理
(一)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文件精神,学校对新补充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之日起计算),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
(二)签约后发现新补充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证件等有不符合学校规定的,随时予以解聘。
七、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451)53642952(省纪检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
报名地点:东北石油大学行政办公楼324室
联 系 人:陈博、赵盎
联系电话:(0459)6504989
电子信箱:rcjlzx324@126.com
八、本通知由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东北石油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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