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忠县教育事业单位招聘200名技术人员简章(3)
七、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可登陆忠县人民政府网查询。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忠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报考农村小学、农村中学、农村幼儿教师的考生由县教委根据专业学科需要,确定具体学校,并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经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7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规定,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应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严肃工作纪律
学校教师公开招聘,是公开选拔教育系统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忠县人力社保局和忠县教委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