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龙岩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搭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及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龙岩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岩委办〔2006〕58号)、《龙岩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公开招聘试行办法》(岩委组通〔2010〕75号)的规定,龙岩市2013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拟公开遴选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招聘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招聘职位为龙岩市市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公开遴选 98人、公开招聘 194人,共 292人。公开遴选招聘的职位、人数及职位资格条件,请登录“龙岩人事考试网”(http://www.lykszx.com)或“龙岩人事网”(http://www.lyrsw.com/)或“中国龙岩”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ongyan.gov.cn), 详见《龙岩市2013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名条件和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有关回避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等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1日。若报考者的毕业证及相关证书在2013年5 月21日前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
5.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各职位的具体年龄要求以《龙岩市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计算时间为:25周岁以下(即1987年5 月22 日至1995年5 月21 日期间出生)、30周岁以下(即1982年5月22日至1995年5 月 21 日期间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77年 5月22日至1995年 5月21日期间出生)、 40周岁以下(即1972年5月22日至1995年5 月21 日期间出生)、 45周岁以下(即1967年5 月22日至1995年5 月21 日期间出生)。
(二)其他
1.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招考范围为“全市”的,其确认报考者条件为:① 2013年 5 月21 日前常住户口在龙岩的;②籍贯属龙岩市辖区的往届毕业生;③龙岩生源在市外高校就读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④市外生源在龙岩市内高校就读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范围为“全省”的,其确认报考者条件按以上原则类推。
4.招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具有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各类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在军队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及寒暑假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3年5 月21 日为截止时间。
5.招考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历类别,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6.招考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类”下所有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一学历(位)报考。《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可登陆http://sy.fjkl.gov.cn/查找。
7.参加公开遴选招聘的在职报考者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属县(市、区)的,按干部管理权限还应征得县(市、区)组织或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报考者网上报名时应同时将现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电传用人单位备案,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交证明原件。
8.参加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13年9月30日前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可报名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9.按照我省有关规定,符合加分政策的参加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可进行笔试加分,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成绩原始分。笔试加分表(加分申请表可从“龙岩人事网”http://www.lyrsw.com/下载中心下载)及相关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应由招聘单位统一收集,并由招聘单位在笔试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党群口或政府口归属分别报送市委组织部干部四科或市公务员局流动调配科审定,逾期不予受理。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政策。
10.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录(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申请、市委组织部或市公务员局同意,可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录(聘)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考人数的职位由市委组织和市公务员局统一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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