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东莞松山湖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站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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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6月3日至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A2栋二楼组织人事办
松山湖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站是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下属不定级事业单位。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决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共招聘3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无违反计划生育纪录。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7)招聘对象主要面向东莞户籍人员。东莞户籍人员报名需符合《东莞市引进人才暂行规定》第四条适合引进的人才对象及条件第(一)至第(五)款。具体见招聘岗位表的要求。
(8)年龄35周岁以下。
2、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提交的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职称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学位鉴定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7)个人简历一份(公职人员报考需注明现职单位,并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近三个月内辖区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9)人事档案保管证明或人事代理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报名时间:2013年6月3日至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4、报名地点: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A2栋二楼组织人事办。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6月6日至7日
根据招聘条件,由松山湖管委会负责报考资格审核,通过电话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约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均设定60分入围分数线,60分及以上者入围。
1、笔试
时间:2013年6月21日上午9:00~11:30。
笔试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包括专业知识和申论两部分,专业知识和申论各100分,笔试成绩=专业知识*50%+申论*50%,满分100分,设60分为入围分数线。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考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招聘岗位入围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http://rlzyj.dg.gov.cn/)、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网站(http://www.ssl.gov.cn/)公布。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对象放弃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依次递补只能进行一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设定7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如招考人员总成绩未达到70分,则不予录用。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
(五)考察
松山湖管委会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松山湖高新区官网公示。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我局将公布名单,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松山湖高新区官方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22891169;联系人:黄佩雯
附件:
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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