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广东南方医科大学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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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5月21日8:00-2013年6月6日17:00。
南方医科大学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创建于1951年,1979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2004年被批准为全国8所试办八年制医学教育的高等院校之一,2004年8月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命令,整体移交广东省,更名为南方医科大学。
学校现有校本部(广州)和顺德校区2个校区,共有16个学院,6所直属附属医院。建成了理工医结合、中西医结合、热带医学和生物高技术优势学科群。学科覆盖医学、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等7大学科门类。开设了26个本科专业,其中6个国家特色专业,6个广东省名牌专业。现有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9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5个国家中医药重点学科。拥有8个广东省重点一级学科,1个广东省重点二级学科,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2个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13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4个广东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学科分别布局在3个一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覆盖全部主干学科。
全校有教职工8698人,专业技术队伍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180人。拥有“两院院士”3人,国家“千人计划”2名,973首席科学家3人,“长江学者”4人,“杰青”6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6人,广东省“南粤百杰”2人,广东省“领军人才”2人,广东省珠江学者特聘教授10人,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国家级培养对象7人,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广东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1个,博士生导师410名,硕士生导师637名,先后有138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学校实施质量立校、科技兴校、人才强校战略,为将学校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上有影响的多科性研究教学型医科大学”而努力奋斗。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南方医科大学拟在2013年向全社会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高等院校2013届毕业生或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教学、科研、教辅人员共31名。
三、应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心管理工作,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有良好的品德修养,遵守职业道德,为人正派,办事公道。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五)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博士原则上35岁以下,硕士原则上30岁以下,应届毕业生不做年龄限制。
(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非广州户籍人员需符合广州户籍入户条件。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八)具体岗位条件见《招聘计划汇总表》。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国家和省政策规定执行。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3年5月21日8:00-2013年6月6日17:00。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选择邮寄、发送电子邮件或者亲自送上简历的方式向应聘单位提交应聘材料。应聘材料应包括《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二)、个人简历、个人著作、科研项目证明、获奖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等。
(三)资格条件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进入考核。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公布在学校网上公告,同时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本人。
(四)面试考核
在报名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由各用人单位成立招聘小组,根据应聘者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等方面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各用人单位当场公布,根据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复合能力考核人员。
(五)复合能力考核
学校成立考核小组,采用专业课试讲、英语口语测试和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业务素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英语水平等综合能力,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
在复合能力考核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六)报名要求: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六、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和考生的复试总成绩确定等额体检人选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依次递补。
七、考察与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结合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于考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和南方医科大学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确定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联系方式
本公告由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南方医科大学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网址http://portal.smu.edu.cn/renshi。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61648084(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61648109(南方医科大学纪委监察处)
南方医科大学
201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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