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市垫江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公告(3)
(三)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按时报到者,以及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十、纪律与监督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正、按岗引进、择优聘用的原则,确保人才引进质量。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违纪的招聘对象取消其聘用资格。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
本公告由中共垫江县委组织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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