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哈尔滨市平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4)
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考核由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四)办理聘用手续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在"哈尔滨市平房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所报岗位由平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制,代理费自理(由平房区人才交流中心负责人事代理)。
六、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七、组织监督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区纪检委(监察局)、组织部、人社局、政府办、安监局、教育局、卫生局、科技局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命题及考务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专家负责。所有程序均由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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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哈尔滨市平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网发).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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