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招聘招投标管理中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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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6月6日-6月16日止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的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前身为广东民族学院,创办于1957年,1998年更名为广东职业技术师范学院,2002年更名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02年、2005年,原广东机械学校、原广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广东省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先后并入学院。200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院于1977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6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并于2000年开始招收留学生,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及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的有关高校进行广泛的交流与合作。
学院目前拥有五个校区,其中的白云校区为新建校区,占地1200多亩,现正密集进行第一期工程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基建招投标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招投标管理中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工程管理或相关专业毕业。
(2)中级以上职称,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或高等学校等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熟悉工程招投标法规,有较丰富的工程招投标经验,爱岗敬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身心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生不作年龄限制。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⒉报名方法
(1)报名采用信函、现场报名等方式。有意应聘且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人事处人事科报名。报名时提供《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明,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外语水平等级证书等材料。
(2)报名时间:2013年6月6日-6月16日止。信函报名截止时间以邮局邮戳时间为准。
(3)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邮编:510665,联系人:刘老师、余老师,电话:020—38256619。
(二)资格审查
学院成立审核小组,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电话通知报名者。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与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成绩,80分为合格分数线。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投标管理中心确定并通知应聘者。
学院成立面试评委小组负责面试评审工作。面试评委小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在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选由专人陪同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分数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五)考察
人事处组织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考察,主要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及所获得的奖励、成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5号)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广师院〔2010〕93号)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工作由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8256612。
(二)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8256619
(三)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协议无效。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201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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