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陕西延安洛川县县级医疗机构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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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8月15日前
为了切实缓解我县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短缺问题,促进各医疗卫生单位健康持续发展,不断满足城乡居民看病就医需求,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陕政办发【2013】36号)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3年陕西省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县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0名。现就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3、坚持专业对口、学以致用、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专业
本次共为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3所县级医疗单位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临床医学专业21人、医学影像学专业6人、医学检验学专业2人、中医学专业2人、公共卫生专业1人、药学专业1人、护理学专业7人,共计40人。其中:县医院临床医学专业15人、护理学专业5人、医学影像学专业4人、医学检验1人,共25人;县中医医院中医学专业2人、医学影像学专业2人、医学检验学专业1人、公共卫生学专业1人、临床医学专业3人、护理学专业1人,共10人;县妇幼保健院药学专业1人、护理学专业1人、临床医学3人,共5人。具体招聘时可根据应聘报名情况,对空缺岗位专业适当调剂。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年龄在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可适当放宽;
8、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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