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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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6月20日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交通技师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直属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一所以培养交通类、机电类高技能人才为主的国家重点职业院校。学院位于金华市,占地330亩,在校生6500余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4个教学类岗位共7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交通技师学院2013年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有职称条件要求的,职称与所学专业应一致。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6月20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到zttcrs@126.com,附报名材料。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xx岗位”。
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件、证书;近三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经历、获奖及被SCI、EI、SSCI收录和引用证明。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并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
招聘单位按各岗位符合资格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组织考试,考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在网上发布考试通知,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二)考试
考试初定于6月下旬在招聘单位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包括试讲和面试两个环节,每个环节满分均为100分,并各占总成绩的50%。
参加考试时,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材料原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1、试讲
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课堂教学组织能力。
试讲后,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参加面试实际人数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仪态仪容、语言表达能力和思维应变能力。
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比例折算总成绩,并从高到低按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由招聘单位统一安排进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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