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招聘教师公告(2)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http://www.zttc.cn,“人才招聘专栏”);
2、主管部门网站(http:// www.zjt.gov.cn,“综合信息/通告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其中,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二)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交通运输厅:0571-87816533(人事处), 87813859(监察室);
2、省人力社保厅:0571-8705670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交通技师学院直接咨询。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望府街1158号(浙江交通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编:321015
电话(传真):0579-82173778 (楼老师管老师)
附件: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
201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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