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迪庆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46名工作人员公告(2)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费用,免报名费用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7、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在2013年7月18日-19日期间8:30时--17:30时(上班时间)到迪庆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8、报名监督和咨询电话:0887-8226003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或实作)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开考方式:原则上达到1:2以上比例方可开考,但部分紧缺岗位放宽开考比例。
2、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类教材中的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为主。笔试考试用书不指定,请自行到书店购买。笔试试题为标准化试题(即客观题),以百分制计,考试内容比例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
笔试考试时间:2013年7月20日上午9:00--11:00.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者,必须携带户口薄原件),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加分政策:根据《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办发﹝2003﹞49号)相关规定执行。对州内藏族、傈僳族、苗族、彝族、普米族五个少数民族考生给予笔试加分照顾。
4、面试(或实作):面试(或实作)内容以考察专业知识为主,以百分制计。
(1)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2以上比例的进行笔试考试后,按笔试总成绩 (含民族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2比例进入面试或实作(若笔试总成绩加民族照顾分进入面试或实作的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列为面试人员)。
(2)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是1:1和在1:1-1:2之间的也要参加笔试考试,笔试总成绩 (含民族照顾分)达到或超过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为1:2比例中进入面试人员最低分数(含最低分数)以上的,方能进入面试。
(3)面试或实作由州级各业务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按照《迪庆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面试(或实作)实施暂行办法》(迪人﹝2004﹞14号)的规定,提出具体面试(或实作)方案,经主管局审核,并报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在监督组的监督下,由州级各业务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或实作)。
(4)、面试或实作人员因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导致部分岗位不足的,按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在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放弃面试人员必须在面试前七天向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放弃面试申请,否则视为违纪人员)。
六、体检及招聘
1、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2以上比例的,按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法计算考试总成绩(若在确定体检人员时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在《2013年迪庆州州级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其他招聘条件”中无要求的按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高者优先招聘),根据招聘岗位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是1:1和在1:1-1:2之间的,笔试不带入面试,以面试成绩确定是否招聘。面试分数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面试人员(其中,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1-1:2之间,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中确定体检人员。
3、体检合格者即为拟招聘人员,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招聘资格,以报考该岗位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在监督组监督下进行张榜公布: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公布第一榜;进入面试人员公布第二榜;面试成绩公布第三榜、参加体检人员和拟招聘人员公布第四榜。
经考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办理招聘手续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定办理人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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